公告标题: |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冬季供暖煤炭采购服务项目W2021275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1-08-22 至 2021-08-27 | 撰写单位: |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冬季供暖煤炭采购服务项目W2021275)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冬季供暖煤炭采购服务项目W2021275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29449 项目名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冬季供暖煤炭采购服务项目W2021275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1,64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内容:冬季采暖用煤及相关伴随事项,包括装卸、包装、运输、打垛、保险、以及煤炭检测、供暖运行期间专用的上煤铲车等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人员、材料和设备费用等; 二、基本情况:采买燃煤数量约15500吨,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4500千卡/千克的用煤采购数量约7500吨,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4700千卡/千克的用煤采购数量约8000吨,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三、煤质要求: 货物名称 | 低位发热值 | 技术参数 | 沫煤1 | ≥4500千卡/千克 | 35%≤无灰基挥发份≤45%,干燥基全硫≤0.6%,焦渣特性≤3,灰分≤30%,全水≤15%。 | 沫煤2 | ≥4700千卡/千克 | 四、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分批次供货,采购人下达每批次送货指令后2日内将煤炭送到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指定货物存放场地。 3、付款方式及条件:成交供应商根据学校要求将煤炭运至煤库,经合同双方检验合格后学校留存,结算实际供货金额的85%,供暖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学校支付剩余煤款。 4、验收方式及标准: 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验收程序:煤炭每次集中进场时,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煤炭使用部门和成交供应商共同负责检斤及随机取样送检,每2000吨随机抽取一个煤样,两个样出一份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对不合格煤炭学校不予接收,并责令成交供应商于一周内更换质量符合要求的煤炭。如不更换,合同自然终止,学校不予支付未结算煤款,并扣除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不允许成交供应商参与学校以后类似招标活动。 验收报告:随项目包一同出具验收报告。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验收费用:成交供应商承担。 5、质量保证期:自采购人接收之日起至供暖结束(即2022年4月1日)。 6、报价要求:响应报价包括货物,以及将货物供应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运费、装卸车费、人工费、检测检验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无论遇到何种原因,采购人将不予调整燃煤的单价,价格风险由供应商在响应报价中综合考虑,相关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 7、报价形式:单价报价 8、合同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 9、违约责任:由于运输不及时影响正常供暖的,相关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同时不予支付未结算的煤款。 10、安全责任:成交供应商承担煤炭运输、进场、运行期间相关人员及车辆等全过程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分批次供货,采购人下达每批次送货指令后2日内将煤炭送到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2日至2021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9月1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2、开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解密报价环节,需投标人自备笔记本电脑解密。 3、最高单价限价: (1)4500千卡/千克:810元/吨(含税); (2)4700千卡/千克:830元/吨(含税);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道义经济开发区道义南大街37号 联系方式: 史鑫 024-897239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联系方式: 024-25158333转8131、8130 邮箱地址: huicheng_zb@163.com 开户行: 中信银行沈阳沈新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8112 9010 1250 0706 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巍、董珊 电话: 024-25158333-8130、8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