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沈阳市大东区文官街道办事处朱尔村203国道以东、三环高速以南残土清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1-08-24 至 2021-08-30 | 撰写单位: | 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沈阳市大东区文官街道办事处朱尔村203国道以东、三环高速以南残土清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大东区文官街道办事处朱尔村203国道以东、三环高速以南残土清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4-00320 项目名称:沈阳市大东区文官街道办事处朱尔村203国道以东、三环高速以南残土清运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7,780,000.00 最高限价(元):17,772,478.89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内容 沈阳市大东区文官街道办事处朱尔村203国道以东、三环高速以南残土清运 二、服务区域 沈阳市大东区朱尔村203国道以东、三环高速以南残土清运(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0月25日。 -
服务需求 1、对朱尔村203国道以东、三环高速以南残土清运,实际清运范围以环保整改调整方案批复后由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测绘成果报告书为依据确定清运范围。 2、清运土方量确认方式:依据环保整改调整方案及清运前后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土方量之差确认实际清运土方量。 3、排放要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照建筑垃圾、残土垃圾、生活垃圾等进行分类排放。排放点的选择要合理合法,由乙方(投标方)负责联系确认,并提供排放协议等相关资料,如排放产生的违法问题由乙方负责承担,排放直线距离须达到30公里以外,确保依法依规排放至大东区区域以外的合法排放点。 4、服务内容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 | 整个项目 | | | | 1 | 040104006013 | 残土外运 | 1.挖装土方及平整场地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2.土方运、卸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3.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4.人工、税费等一切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5.所采用的机械方式自行考虑 6.运距30公里以外,确保依法依规排放至大东区区域以外的合法排放点。 7.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 m3 | 465857.9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0月25日竣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4日至2021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9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37楼37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大东区文官街道办事处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文官街86号 联系方式: 024-882554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37楼3707 联系方式: 024-88113888 邮箱地址: lnwc2019@126.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吉隆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41570100000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威 电话: 024-88113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