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用品供应商采购 | ||
品目 | 货物/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 | ||
采购单位 | 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三亚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29日 18:0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8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8月29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07654329 | ||
采购单位 | 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三亚市天涯区金鸡岭街38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先生0898-8886650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瑞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名门广场(北区)C座19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工0898-6532517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RH-2021-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用品供应商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8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中“采购预算:约180万元/年”,现变更为:“约80万元/年”。
二、原招标文件第3章用户需求书中第四点其他服务要求:“1.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团队,保障日常服务的质量:(1)必须指派 1~2名工作人员作为本项目的负责人,负责对接本项目的各项商务事宜。(2)必须安排 1~2名工作人员协助采购人进行所购物品运维及售后相关事宜。(3)自签订合同 5 个工作日内确定与采购人对接相关工作人员,并主动与采购人对接。(4)服务期内,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方更换与采购员对接工作人员,中标方需在 48 小时内做出相应安排。”,现变更为:“1.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团队,保障日常服务的质量:(1)必须指派 1~2名工作人员作为本项目的负责人,负责对接本项目的各项商务事宜。(2)自签订合同 5 个工作日内确定与采购人对接相关工作人员,并主动与采购人对接。(3)服务期内,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方更换与采购员对接工作人员,中标方需在 48 小时内做出相应安排。”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更正日期:2021年08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三亚市天涯区金鸡岭街383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898-88866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瑞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名门广场(北区)C座1901室
联系方式:王工0898-653251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18907654329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