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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局进、出口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08-30     浏览:0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局进、出口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项目,(招标编号:ZBTX-2021-ZQ0055),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局进、出口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项目,主要包含扬州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局进、出口内部处理业务外包服务(含突发临时用工作业内容)。1.2   采购内容

  1.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局进、出口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项目

  1.2.2采购内容:

  出口场地为快包内部处理业务外包,进口场地为快包、特快及报刊内部处理业务外包,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3项目规模:预估金额1912.86万元(含税)。其中,分包一出口场地处理业务约940.50万元(含税),分包二进口场地处理业务约972.36万元(含税)。采购预算金额为招标人根据采购经验和采购需求为基础进行的预估,具体金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2.4服务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2.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招标人技术规范要求;

  1.2.6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招标人技术规范要求;

  1.3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起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当发生工艺流程重大变化时,按采购流程重新组织实施。

  1.4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分包一:出口场地处理业务)预估金额约940.50万元(含税)。

  (分包二:进口场地处理业务)预估金额约972.36万元(含税)。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最多中标的标包数量为__2__个。

  1.5中标原则:

  1.5.1各分包中,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前3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1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分包的中标人。如投标人数量或通过初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时,则该分包重新组织公开招标,二次招标后各分包中:

  (1)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2家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前3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1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分包的中标人;

  (2)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等于2家时,公开招标转为竞争性磋商,进行磋商流程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前2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1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分包的中标人;

  (3)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家时,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进行单一来源谈判,谈判成功该投标人为本分包的中标人。

  1.5.2评标委员会依据综合打分结果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评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评分相同的,注册资本高者优先。

  1.6   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投标单价限价(含税),任一单项投标单价报价(含税)高于相应的单项最高投标单价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如下:

  (分包一:出口场地处理业务)

  每月日均处理量(出口)

  每月日均结算最高限价(出口)

  价格分权重

  计量单位

  元/日

  /

  处理量≦10万袋件

  17640

  5%

  10万袋件<处理量≦13万袋件

  24300

  47%

  13万袋件<处理量≦16万袋件

  27900

  38%

  处理量>16万袋件

  31500

  5%

 

  临时用工

  每小时结算最高单价限价(出口)

  价格分权重

  计量单位

  元/小时

  /

  高量分流处理期

  28 

  3%

  常量分流处理期

  22

  2%

  注:

  1.高量分流处理期指11月1日-20日,12月11日-20日及腊月21-正月初10左右,因分流需要增加白班班次启用临时用工的情况,启用时间及用工人数需甲方另行通知。

  2.常量分流处理期指除高量分流处理期外,因省内分流需要增加白班班次启用临时用工的情况,启用时间及用工人数需甲方另行通知。

  3.临时分流的处理量需在当月计算每月日均处理量时剔除。

  

  (分包二:进口场地处理业务)

  每月日均处理量(进口)

  每月日均结算最高限价(进口)

  价格分权重

  业务种类

  计量单位

  元/日

  /

  快包

  处理量≦6万件

  19260

  4%

  6万件<处理量≦7万件

  19980

  34%

  7万件<处理量≦8万件

  20700

  34%

  处理量>8万件

  22140

  4%

  特快

  处理量≦0.75万件

  2160

  1%

  0.75万件<处理量≦0.85万件

  2340

  4%

  0.85万件<处理量≦0.95万件

  2520

  4%

  处理量>0.95万件

  2700

  1%

  报刊

  处理量≦26万份

  3420

  1%

  26万份<处理量≦28万份

  3780

  7%

  28万份<处理量≦30万份

  3960

  4%

  处理量>30万份

  4140

  2%

  注:1.报价包含薪酬、社保、劳保福利、高温费、培训费、人员招聘、交通食宿、进出口现场电器及设备清洁维保、临时用工、邮袋整理、物料耗材(包含如PDA、蓝牙打印机、手持缝纫机及缝纫线等的配备和维保,详见技术规范书)、管理费用及税金等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全部费用。双11、双12等节假日、旺季生产等高峰时期,报价按照最终中标报价清单中价格保持不变。

  2.分包一按照每月日均业务量(出口)所在区间结算,当月结算费用=当月实际处理运行天数(出口)*该区间每月日均结算报价(出口);分包二按照各业务处理种类每月日均处理量(进口)所在区间结算,当月结算费用=∑各业务种类实际处理运行天数*对应业务种类该区间每月日均结算报价(进口)。

  3.场地快包、特快业务量数据来源为新一代寄递业务信息平台数据,报刊业务量数据来源为鸿信达报刊分发系统数据。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应服务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2.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可在扬州市范围内开展业务的《人力资源经营许可证》或承诺在中标后30天内前办理完成可在扬州市范围内开展业务的《人力资源经营许可证》。(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5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包含邮件处理业务外包相关内容)的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中未能反映相关内容须补充提供业主证明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2.6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一名专职项目负责人且承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驻场参与本项目对接与服务。(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7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截图及相关承诺书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8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以上信用截图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9投标人在中标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中标地区设立服务场所;(提供投标人在扬州市内设有服务场所的营业执照或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或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申请、不接受分包、转包。

  2.1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项目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活动。

  2.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两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在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投标人在近两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 年8月31日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1 年 9月4 日17:00: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

  4.2.1登录“江苏通服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zbbztx.com/”支付文件费用,获取保证金账号。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标包)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1支付平台注册: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潜在投标人须在“江苏通服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zbbztx.com/注册企业信息。注册超过60分钟未审核的可联系工作人员:雷荟沄、祁琳 电话025-83303501,QQ:2216245928。

  4.3.2支付费用:完成“江苏通服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登录平台,在“采购”-“购买文件”-“后审”下完成具体项目采购文件网上支付。

  4.3.3支付完成后可在“采购”-“文件下载”处下载文件。

  5.投标保证金及形式

  5.1.1所有投标人需要登录“江苏通服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zbbztx.com/,在缴纳招标文件费下载招标文件后,在“采购”-“文件下载”-“子账号查看”处,获取对应项目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交通银行),然后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向该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汇款。缴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与投标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如果汇款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平台系统将不予接受,投标保证金缴纳失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过期则否决投标)将汇出单据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5.1.2保证金账户名称: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5.1.3开户行:交通银行南京中山北路支行

  5.1.4保证金账号:江苏通服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按项目分配的指定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可获取,每投标人、每项目、每标段账号均不同)

  5.1.5保证金金额:标包一24400元(含评委费)

  标包二24900元(含评委费)

  5.1.6如以银行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一览表原件、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同分装递交。

  5.1.7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09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09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202开标室。

  6.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6.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09号

  8.2招标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邮政编码:210003

  联 系 人:刘雪柔、张峰

  电    话:15861816211

  电子邮件:1064409870@qq.com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0日

发布编辑:chinapost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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