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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快处快赔中心修缮工程、屏南县公安局枪库改造工程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

   日期:2021-08-30     浏览: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屏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快处快赔中心修缮工程、屏南县公安局枪库改造工程工程类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屏南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屏南县公告时间2021年08月30日 20:30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8月30日至2021年09月0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1:59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32.8735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宇星、小郑
项目联系电话13959312221
采购单位屏南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屏南县国宝路20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59312221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6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3-2356788

屏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快处快赔中心修缮工程、屏南县公安局枪库改造工程工程类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受屏南县公安局委托,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923]HZXM[TP]2021002、屏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快处快赔中心修缮工程、屏南县公安局枪库改造工程工程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被采购人及评审专家推荐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屏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快处快赔中心修缮工程、屏南县公安局枪库改造工程工程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注册后使用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9-03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23]HZXM[TP]2021002
项目名称:屏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快处快赔中心修缮工程、屏南县公安局枪库改造工程工程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28735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40233元
谈判保证金:1402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B0801-房屋修缮 房屋修缮 1(套) 详见招标要求 140233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188502元
谈判保证金:1885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B0801-房屋修缮 房屋修缮 1(套) 详见招标要求 188502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其他证明材料1描述: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贰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叁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明细: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描述: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3)明细: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描述: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宁德市市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通知》中关于“集中采购目录内信息技术及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修缮及装饰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家具、印制品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应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规定。本项目属修缮及装饰工程项目只接受小微企业前来报价[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包2
(1)明细: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描述: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2)明细:其他证明材料1描述: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贰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叁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明细: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描述: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宁德市市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通知》中关于“集中采购目录内信息技术及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修缮及装饰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家具、印制品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应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规定。本项目属修缮及装饰工程项目只接受小微企业前来报价[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2。(2)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2。(3)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2。(4)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2: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2: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脱贫攻坚适用于合同包1、2: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规定执行。(8)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8)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1)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供应商未自主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谈判小组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2)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购【2021】14号文规定,本年度在组织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及佐证情况说明的证明材料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8-30 20:00至2021-09-02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谈判文件随同本项目谈判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谈判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9-03 15: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605室

六、开启
时间:2021-09-03 15:00(北京时间)
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605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屏南县公安局
地 址:屏南县国宝路201号
联系方式:13959312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605室
联系方式:0593-2356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宇星、小郑
电   话:0593-2356788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08-30


ccgp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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