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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分公司电动三轮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日期:2021-08-31     浏览:0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的委托,对2021年度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分公司电动三轮车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2021年度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分公司电动三轮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文件编号: 2140XZJ445

  三、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服务地点:克拉玛依市

  四、采购内容:40辆电动三轮车进行集中采购(不含电池)。

  五、采购预算:约24.2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营范围中需涵盖本项目标的),并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甲方要求开具发票);具备该项目的相关生产或销售等能力(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所提供的车辆必须为工信部目录上所列车辆,且后期必须通过当地车辆管理所审验可以正常落户使用;

  (三)近三年在经营中无严重违法违规等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记录,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投标报名资格;

  (四)2018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合同至少两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采购;

  (六)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性能和安全标准的产品,必须提供与投标产品相同规格型号的检测报告;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七、采购文件售价及发售时间、地点:

  发售时间: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09月06日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官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张亮  0991-5801483

  纪检监察室: 冯永利  0991-585838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潇镭    联系电话:15160949164

发布编辑:chinapost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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