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涵江区江口镇大东村村庄环境整治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大东村民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涵江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01日 08:19 |
开标时间 | 2021年09月08日 09:3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9月01日至2021年09月0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08581685 |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大东村民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大东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先生/13808581685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中瑞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莆田市荔城区艾力艾国际中心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程/0594-2737555 |
项目概况
涵江区江口镇大东村村庄环境整治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189号3号楼91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RJ[2021]-采招013号
项目名称:涵江区江口镇大东村村庄环境整治项目
预算金额: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 60) 天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以上资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1日 至2021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189号3号楼912室
方式:即供应商直接到福建中瑞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需带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189号3号楼91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涵江区江口镇大东村村庄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大东村民委员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涵江区江口镇大东村村庄环境整治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三家供应商前来参加,分别为:壹佰建筑(福建)有限公司 、 福建中玑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福建省宁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中瑞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涵江区江口镇大东村村庄环境整治项目
2.项目编号:ZRJ[2021]-采招013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最高限价 | 谈判保证金 |
一 | 涵江区江口镇大东村村庄环境整治项目 | 一批 | 500000 | 5000.00元 |
服务地点:涵江区江口镇大东村采购人指定地点。 | ||||
服务期:2021年内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其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 经工商批准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服务商等合法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2)投标代表必须经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说明)函(响应供应商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4)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4.1)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4.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4.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4.1.1)(4.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响应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响应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响应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响应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代表必须经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4)响应供应商需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书面说明或承诺,未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5.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5.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5.1、5.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6.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6.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6.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7)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8)投标人应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特定条件:
- 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以上资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包:1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直接到福建中瑞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未报名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收。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时间:2021年9月 1日8:30至2021年9月7日18:00 ,每天上午08: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2获取地点及方式:
- 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福建中瑞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需带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采购文件售价:100元/本,本文件售后不退。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1年9月8日9:30(北京时间),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189号3号楼912室
11.谈判时间及地点:2021年9 月8 日9:30(北京时间),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189号3号楼912室
12.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财政部认可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不少于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大东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陈先生/13808581685
14.代理机构:福建中瑞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艾力艾国际中心3#
联系人:小程
联系方法:0594-2737555
邮箱:zrj2737555@163.com
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大东村民委员 福建中瑞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9月1日 日期:2021年9月1日
涵江区江口镇大东村村庄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大东村民委员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涵江区江口镇大东村村庄环境整治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三家供应商前来参加,分别为:壹佰建筑(福建)有限公司 、 福建中玑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福建省宁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中瑞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涵江区江口镇大东村村庄环境整治项目
2.项目编号:ZRJ[2021]-采招013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最高限价 | 谈判保证金 |
一 | 涵江区江口镇大东村村庄环境整治项目 | 一批 | 500000 | 5000.00元 |
服务地点:涵江区江口镇大东村采购人指定地点。 | ||||
服务期:2021年内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其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 经工商批准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服务商等合法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2)投标代表必须经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说明)函(响应供应商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4)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4.1)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4.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4.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4.1.1)(4.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响应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响应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响应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响应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代表必须经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4)响应供应商需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书面说明或承诺,未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5.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5.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5.1、5.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6.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6.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6.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7)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8)投标人应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特定条件:
- 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以上资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包:1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直接到福建中瑞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未报名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收。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时间:2021年9月 1日8:30至2021年9月7日18:00 ,每天上午08: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2获取地点及方式:
- 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福建中瑞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需带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采购文件售价:100元/本,本文件售后不退。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1年9月8日9:30(北京时间),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189号3号楼912室
11.谈判时间及地点:2021年9 月8 日9:30(北京时间),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189号3号楼912室
12.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财政部认可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不少于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大东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陈先生/13808581685
14.代理机构:福建中瑞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艾力艾国际中心3#
联系人:小程
联系方法:0594-2737555
邮箱:zrj2737555@163.com
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大东村民委员 福建中瑞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9月1日 日期:2021年9月1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大东村民委员会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大东村
联系方式:陈先生/138085816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瑞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艾力艾国际中心3#楼
联系方式:小程/0594-2737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13808581685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