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陕西区域)06月份集中物资供应--铜川照金煤电车辆备件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HNNJ2021-08-4-0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陕西区域)06月份集中物资供应--铜川照金煤电车辆备件框架协议采购公告招标人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华能集团物资供应中心)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陕西区域)06月份集中物资供应--铜川照金煤电车辆备件框架协议采购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 总则
2.1本技术规范用于华能铜川照金煤电有限公司工程车辆配件釆购技术要求。
2.2本技术规范所提及的要求和供货范围都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 细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及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符 合本技术规范和相关最高标准(国标及行标)且功能齐全的优质配件,并且满足 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职业健康等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2. 3供应商所执行的标准与本技术规范所引用或提及的标准发生矛盾或分歧时’ 按较高的标准执行,但最终解释权及裁决权归釆购人所有。
2.4如果供应商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供应商提 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多么微小,都应以书面形式进 行澄清。
2.5在签订合同后,釆购人有权提出因标准、规范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 修订要求,具体事项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3.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3.1概述:华能铜川照金煤电有限公司工程车辆主要有:SD22推煤机5台、ZL50G徐 工装载机4台、ZL50GN徐工装载机2台、CLG856柳工装载机1台、JDS-4真空 吸尘车1台、重汽金王子洒水车2台、叉车4台、吊车1台。
本项目有效期为1年。
3.2招标范围:详见2021年工程车辆配件框架协议采购技术协议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投标人4.2专项条件:
4.2.1资质要求:无。
4.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车辆备件类产品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4.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是代理商,必须取得生产厂家出具的代理授权书,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类似业绩合同个数多者优先,如类似业绩合同个数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4.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21 年 09 月 02 日09时00分至 2021 年09 月 07日17时00分,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电子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购标截止日期为2021 年 09 月 09 日17时00分)。
5.2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5.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5.2.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5.2.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2.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5.2.5 招标文件费:800元。
开户单位: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展支行
账 号:6232593799003688671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6.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满足电子商务平台要求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6.4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0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0日09时00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集团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167号翔达大厦写字楼10层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 系 电 话:18091732274
邮 箱:zenglei@chngdz.com
2021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