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23)7月份集中物资供应-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减速机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HNNJ2021-09-5-022)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1.采购条件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23)7月份集中物资供应-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减速机项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集团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23)7月份集中物资供应-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减速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 本次采购材料的名称:减速机备件。
招标计划行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描述 |
1 | 101499636 | 减速机\ZFY400-500-Ⅳi=1:500 | 2 | 台 |
2 | 101531279 | 减速机\xWD30-10-1/23 | 4 | 台 |
3 | 102186227 | 减速机\P3SA/12/920 | 2 | 台 |
4 | 102186220 | 减速机\P3KA/14/920 | 2 | 台 |
5 | 102186233 | 减速机\P3KA/12/920 | 2 | 台 |
6 | 102186214 | 减速机\P2KA/18/920 | 2 | 台 |
2.3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
2.5 交货地点:内蒙古鄂温克旗伊敏河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条款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减速机或减速机配件销售达200万元及以上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以及发票的扫描件。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是代理商,必须取得生产厂家出具的代理授权书,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类似业绩合同个数多者优先,如类似业绩合同个数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下 载 安 装 投 标 管 家 : 投 标 人 在 华 能 集 团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首 页 (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获取时间:从2021年9月3日09:00起至2021年9月8日17:00止。
获取方式:登陆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报名(报名所需材料只需上传采购文件费电汇底单)。报名通过后,待采购机构审核通过后潜在投标人在采购文件发售期间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费每标段1000元/标包。除采购人或采购机构的原因外,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开户单位: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展支行
账 号:6232593799003944744
注:采购文件费务必由投标人账户将一次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进账单为准),汇款时请注明:标段号+单位简称,以便查对核实。
联系人: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7日09时00分
5.2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上传文件递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9月2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
7. 其他
7.1 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8. 监督部门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物资供应链事业部。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集团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167号翔达大厦写字楼10层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7742570171
电子邮件:litiantao@chngd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