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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徐州市分公司2021-2024年沛县出口邮件分拣集散、集包封发及进口邮件处理环节业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1-09-03     浏览:0    
江苏易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委托对2021-2024年沛县出口邮件分拣集散、集包封发及进口邮件处理环节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1.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

  2.地址:徐州市解放路184号

  3.联系方式:0516-83808812

  4.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工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江苏易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徐州市鼓楼区中山北路君盛广场1号楼12层1201

  3.联系方式:0516-83006601

  4.采购项目联系人:赵明

  三、采购项目

  1.名称:2021-2024年沛县出口邮件分拣集散、集包封发及进口邮件处理环节业务外包项目

  2.采购需求:对沛县出口邮件分拣集散处理及集包封发、进口邮件装卸及出口标快装卸处理进行外包。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服务期限:3年,预算总金额约1123.25万元。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劳务外包或业务外包经营资质,同时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许可证等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证明。

  3.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4.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含)且经营快递行业时间不低于三年(提供2018年9月1日之前签订合同证明),同时提供近三年本项目类似业绩(2018年9月1日之后签订合同证明)一份。

  5.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

  6.供应商在徐州地区有办事机构,或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在徐州地区设立固定的办事机构,并配备为本项目服务的相应驻点工作人员。

  7.供应商须承诺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技术及服务规范。

  8.供应商须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能力,承诺中标后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的自动分拣设备(含设备用电、室内外滑槽装卸钢平台等)以及设备搬迁利旧。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11.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投标网(www.ccgp.gov.cn)政府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5)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7)在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服务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说明:

  供应商不得出现以下情形,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履行合同,并追究投标方的法律责任:

  (1)投标方提供虚假信息参与投标的(中标);

  (2)中标后因供应商原因对造成我方人身安全的;

  (3)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作废标处理。

  五、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21年9月3日 - 2021年9月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地点:江苏易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各项资料的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由代理机构核验后留存):

  1.供应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备查)

  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劳务外包或业务外包经营资质,同时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许可证等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证明;(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备查)

  4.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含)且经营快递行业时间不低于三年(提供2018年9月1日之前签订合同证明),同时提供近三年本项目类似业绩(2018年9月1日之后签订合同证明)一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在徐州地区有办事机构(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或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在徐州地区设立固定的办事机构,并配备为本项目服务的相应驻点工作人员。(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须承诺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技术及服务规范。(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承诺将纳入合同管理进行约束。)

  9.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能力,承诺中标后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的自动分拣设备(含设备用电、室内外滑槽装卸钢平台等)以及设备搬迁利旧。(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将纳入合同管理进行约束。)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1.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2.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投标网(www.ccgp.gov.cn)政府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5)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7)在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服务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说明:

  供应商不得出现以下情形,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履行合同,并追究投标方的法律责任:

  (1)投标方提供虚假信息参与投标的(中标);

  (2)中标后因供应商原因对造成我方人身安全的;

  (3)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作废标处理。

  注意: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条件第1至第12条所有承诺、证明材料,并加盖鲜章,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9月24日上午9:30。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江苏易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上午9:30,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联 系 人:赵明    联系电话:0516-83006601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江苏易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日

发布编辑:chinapost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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