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全市税务稽查部门“四室”建设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3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JC2021-BS-G-016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全市税务稽查部门“四室”建设采购
预算金额:28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税总办发[2019]64号文的指导精神, 各级税务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相关批示要求,落实税务总局党委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部署,加强稽查信息化应用,建设基于金税三期工程、贯通上下三级、联结执法场所和设备的税务稽查指挥管理应用系统,严格遵循税收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充分利用现有稽查信息化基础,集成建设“一个应用系统”,逐步建成“四个执法场所”,全面装备“一个办案工具包”,分步实施、压茬推进,推动稽查执法向“移动稽查”“数字稽查”“智慧稽查”跃升。
为进一步推动税务稽查、应对、调度、指挥以及其他管理工作的集成、融合,充分展示税务系统稽查管理的整体成效,全面掌握稽查管理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进展情况,远程指导关键任务的实施特别是重大稽查案件现场执法,发挥稽查案件在任务调度、跨区域稽查管理方面的支撑作用,做好稽查视频指挥系统的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是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税收挑战的紧迫需求,是持续实施税收征管发展的客观需要。
建设“指挥会商室”、“稽查询问室”、“案件查账室”、“检举接待室”,实现税务总局、省局、市局的互联互通,建立“统一指挥、全员参与、虚实结合、上下联动、层级管理、分别办理”的大稽查综合执法模式。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 3 个月内将本项目中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满足系统运行,所有产品硬件三年免费保修、所有硬件内置的软件三年免费保修升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6日 至 2021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网上报名
方式: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网上报名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3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3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K5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535号
联系方式:黄正高0512-683584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联系方式:严静娟 孙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正高
电 话: 0512-68358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