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营口电厂一期取水口闸墩修复、拦污栅更换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9-3-06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营口电厂一期取水口闸墩修复、拦污栅更换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公司批复的技改费用,招标人为华能辽宁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华能营口电厂一期取水口按4x320MW装机容量设计的工程,每台机组设计循环水量为38185 m3/h(10.6 m3/s),两台机组循环水量为76370 m3/h(21.2 m3/s),二期扩建安装2x600MW装机容量,一期两个取水口为一期#1、#2和二期#4机组三台机组提供循环水冷却水用量。每个取水口建有一隧洞进水构筑物,平面布置呈喇叭口型,头部宽14.4m,尾部宽6m,全长12m,高14.3m。设有拦污栅和检修闸门,共设四孔,每孔宽2.8m,粗格栅净距150mm,高度5m,隧洞进口闸门井为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电厂一期工程两隧洞取水构筑物之间间隔约25米。隧洞进口阀门井所处位置地面标高为4.5m左右。海水经引水明渠(底宽40.0m、底标高为-6.5m~-8.0m)引至隧洞进口阀门井,再经隧洞进入水泵房前池,通过设在进水间的拦污栅和旋转滤网后进入水泵间。目前取水口运行至今已20年之多,由于海水的潮涨潮落与侵蚀、以及鲅鱼圈港区的建设,使得取水区域形成死区,致使波浪积聚,导致隧洞进口构筑物闸墩、井壁已对安全运行构成影响。
招标范围:闸墩修复(破损处重新浇筑混凝土、修复断裂钢筋等);拦污栅拆除、制造及安装;拦污栅吊点安装;龙门架除锈防腐及加固、加设围栏;前池围栏更换;水下维修措施等。包括设计制造安装,直至投产使用。本项目设定最高投标限价900万元。
工期要求: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竣工日期为2022年2月15日,如有变化,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决定。(由于该项目需要配合机组停机或者低负荷运行时进行施工,两个取水口不能同时关停,所以暂按两个时间段进行维修)
质量目标:应达到交通部颁发的《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的合格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营口电厂一期取水口闸墩修复、拦污栅更换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港口码头及海岸附属设施基建或者港口码头及海岸附属设施维修加固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业绩内容证明页)。
3.2.3 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招标人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9月7日9:00起至2021年9月13日17:00止。
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招标】
5.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7日10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9月27日10时00分;
【电子招标】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法部(400-010-1086)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辽宁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上深沟村 861-11 沈阳国际软件园 E11楼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024-22807876
电子邮件:hndddcrk@163.com
招标代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中国华能集团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400-010-1086转8326
邮箱:hnzbcdkm@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