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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09-07     浏览:0    

 

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NJ2021-09-3-002 )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

1. 招标条件

上海电商公司法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为适应上海电商(华能智链)公司快速发展,全面推进公司依法治企,规范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在各类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依法规避和防范经营风险,保障公司规范健康发展,需聘请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并根据公司需求选取律师事务所提供诉讼、仲裁法律服务,在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纠纷时,代理公司参加相关的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劳动仲裁和商事仲裁等。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标段2:新能源物资供应链领域的诉讼或仲裁;

标段3除标段2之外的大宗商品、原材料领域、物流领域等民商事诉讼及仲裁、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及劳动仲裁等。

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的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标包1专用资格条件:

3.2.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执照并年检合格,提供相关资料。

3.2.1.2业绩要求:投标人服务团队负责人应具有七年以上执业经历(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近五年为不少于三家大型国有企业、贸易类企业提供过法律顾问服务,须具有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3项合同扫描件。(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1.3管理规范且无重大责任失误和违反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行为或记录,投标人自行出具证明并盖章。

3.2.1.4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未受到主管部门、律师协会或其他行业协会等机构的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处罚、警示),投标人提供住所所在地司法局或律师协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工商部门公开信息内无行政处罚记录。

3.2.2标包2专用资格条件:

3.2.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执照并年检合格,提供相关资料。

3.2.2.2业绩要求:投标人服务团队负责人应具有七年以上执业经历(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近五年至少为一家新能源企业提供过法律服务及代理过至少一起新能源领域的诉讼或仲裁案件,须具有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1项合同扫描件,包含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仲裁调解书)。(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3管理规范且无重大责任失误和违反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行为或记录,投标人自行出具证明并盖章。

3.2.2.4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未受到主管部门、律师协会或其他行业协会等机构的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处罚、警示),投标人提供住所所在地司法局或律师协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工商部门公开信息内无行政处罚记录。

3.2.3标包3专用资格条件:

3.2.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执照并年检合格,提供相关资料。

3.2.3.2业绩要求:投标人服务团队负责人应具有七年以上执业经历(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近五年为不少于三家大型国有企业、贸易类企业提供过法律及代理过不少于三起大宗商品领域(如钢材、煤炭等)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或仲裁案件,须具有自20161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3项合同扫描件,包含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仲裁调解书)。(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3管理规范且无重大责任失误和违反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行为或记录,投标人自行出具证明并盖章。

3.2.3.4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未受到主管部门、律师协会或其他行业协会等机构的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处罚、警示),投标人提供住所所在地司法局或律师协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工商部门公开信息内无行政处罚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10907 9 起至2021 091117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上传招标文件电汇底单、发票邮寄地址、开票信息(word版)。投标人将报名材料上传至华能电子商务平台后,待管理员审批后,投标人可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1000/标段不接受个人汇款。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注:每个标段账号不一致,请仔细核对后付款。

标书费及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单位: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开 户 行:江苏银行北京东三环支行

标段1账号:323401880000450330000123

标段2账号:323401880000450330000124

标段3账号:323401880000450330000125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上传凭证后待审核通过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招标】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109279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9279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物资供应链事业部

9. 联系方式

名称: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沧园路1号紫金睿谷1号楼3楼           

联系人:   周萍

电话:  13585171471 

电子邮件:  1024zhouping@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167号翔达大厦10

联系人: 武先生 

电话: 18519299309  (仅接受工作时间电话咨询,8:30-12:00,13:30-17:00

电子邮件: hnnecc2019@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c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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