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大同)口腔医院 装饰装修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0747-2160SCCZG12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 1.招标条件 国药(大同)口腔医院 装饰装修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招标项目编号:A1400000007001458001),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口腔医院建设,需装修改造一层(位于地上三层)2495.51平方米,地下一层部分200平方米等。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口腔医院建设,需装修改造一层(位于地上三层)2495.51平方米,地下一层部分200平方米等,达到建设标准化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2.3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 装修改造一层(位于地上三层)2495.51平方米,地下一层部分200平方米等。 2.4 建设 2.5 计划工期:7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不分标段: 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并出具近1年(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且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由投标人开立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 3.4 投标人应具有: (1)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①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在2016年8月至2021年8月(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房建工程施工经历和业绩(业绩按照合同数量计算,业绩须标明项目名称、用户名称、合同金额,并出具复印件加盖公章),无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事故或其它不良记录。 3.6 人员要求: A、项目经理 a)具有1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具备建筑业B类安全考核证和二级建造师资质; b)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社保主管部门近6个月出具的社保证明)本项目期间不得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的工作(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 B、技术负责人 a)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房建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公章)。 b)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社保主管部门近6个月出具的社保证明)本项目期间不得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的工作(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 C、拟组建承包人管理人员要求: a)工程师:需配有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各专业工程师; b)施工现场管理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c)以上人员均需要提供个人履历表且不得存在兼职情况,并在表中分别列出项目的项目名称、用户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以及所担任职务,并加盖公章。 3.7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1)失信人信息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 );(2)所有合同业绩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下载 4.1 下载方法:持山西CA证书在山西新点招投标交易平台( )、全国 平台(山西省·大同市)( )、山西新点招投标交易平台( )同时发布; 7.8 投标人逾期上传投标文件, 将自动拒收并发送“逾期拒收”短信通知。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国药(大同)口腔医院 办公室 9. 招 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