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到丹东公路口岸查验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
行政区域 | 沈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07日 19:3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9月07日至2021年09月1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20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9月29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一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 ||
预算金额 | ¥46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庆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23382836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2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助理024-86501111-7108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庆芳024-23382836、024-23372321 | ||
附件: | |||
附件1 | 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到丹东公路口岸查验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doc |
项目概况
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到丹东公路口岸查验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20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B02-GCZ2021-126-02、LNZZ2021048
项目名称: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到丹东公路口岸查验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6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是否为核心 产品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1 | 多功能智能验证台(两位) | 是 | 套 | 2 | 国产 |
2 | 外国人生物特征自助采集一体机 | 否 | 台 | 3 | 国产 |
3 | 出入境记录凭证自助打印一体机 | 否 | 台 | 6 | 国产 |
4 | 限定区域工作人员验放通道设备 | 否 | 套 | 2 | 国产 |
5 | 生物特征采集终端 | 否 | 台 | 36 | 国产 |
6 | 全页式证件阅读机 | 否 | 台 | 36 | 国产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履约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项目预留不低于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预留份额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所投产品需满足采购清单中拟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要求。(3)依据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7日 至2021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20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方式:投标人在上述期间内现场领取或将报名信息发送至280463789@qq.com,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所报项目名称、开具发票信息,并附招标文件费用电汇截图,无需提交其他报名材料。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一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性质:财政资金,政府采购。
(2)本项目的具体招标内容和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要求、需求规定为准。
(3)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4)本项目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规定。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相关文件的规定。
(5)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标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只能递交一份投标文件。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8)收款信息: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6135601040003330
(9)监督举报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纪委
电话:024-86501111-7203、720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23号
联系方式:刘助理024-86501111-7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刘庆芳024-23382836、024-233723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庆芳
电 话: 024-23382836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