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丰城分公司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弘和-FC2021-ZXCG084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丰城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江西省丰城市105国道与丰洛公路交汇处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1351795536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新城区国贸广场4号楼对面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970500054
电子函件:309533428@qq.com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年) |
技术简要说明 |
弘和-FC2021-ZXCG084 |
丰城分公司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
项 |
1 |
约60万 |
详见磋商文件 |
注:成效原则:选取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预中选人;综合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备选人。当出现投标人放弃合作或因不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启用备选投标人。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符合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在违法记录;
6. 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7.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被执行人和重在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供应商可从2021年9月8日起至2021年9月1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30—16:30(北京时间)至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新城区国贸广场4号楼对面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资料: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3)“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扫描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2021年9月18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五、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新城区国贸广场4号楼对面。
六、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