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影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程范围、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必要时提供技术协议)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资料;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1年09月08日09时起至2021年09月13日17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