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具备五年以上项目运营经验,累计经营餐饮服务项目不少于5个,且至少一个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
3.2.2 除政府强制要求的项目外,本项目不接受转包与分包;
3.2.3 投标方须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2.4 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5 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无主管部门处罚记录的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1年9月 8日15:00起至 2021年 9月 13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