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港口码头及海岸附属设施基建或者港口码头及海岸附属设施维修加固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业绩内容证明页)。
3.2.3 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招标人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1年9月7日9:00起至2021年9月13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