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独立承担并完成过至少1个总装机容量50MWp及以上光伏EPC项目监理服务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工期等能够体现业绩工作内容关键页,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业绩)。
3.2.4 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至少承担过1项光伏建设EPC项目的总监业绩,并提供资格证书、业绩清单及任职相关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应持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安全资格执业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及专职安全监理人员须提供最近至少3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3.2.5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试验检测仪器由监理人自行提供,并满足本监理项目工作需要。
3.2.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7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9月07日 09时00分至2021年09月13日 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