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以下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④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和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完成至少1个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EPC总承包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中文版本的影印件(含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反映设计、供货、施工等服务内容)及相关投运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 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拟委派的本EPC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至少承担过1个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EPC总承包施工业绩;设计负责人(设总)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需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上述要求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证明材料及最近至少3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3.2.4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由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承担。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9月6日9:00起至2021年9月11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