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凤翔区税务局劳务派遣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28号东风雅苑1栋32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ZHGK-026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凤翔区税务局劳务派遣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外包公司负责人员选聘、薪酬管理、社会保险、考核考勤,并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做好人员管理工作,劳动用工部劳务外包服务人员招聘。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服务合同后提供1年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由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0年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提供2021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投标人须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7)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8)投标人开具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9)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同时附银行汇(存)款回执单(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0日 至 2021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28号东风雅苑1栋3202室
方式:投标人须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谢绝邮购),并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套。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28号东风雅苑1栋32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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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凤翔区税务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城关镇凤舞路东段
联系方式:戴明科0917-7281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宝鸡正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28号东风雅苑1栋3202室
联系方式:王工0917-34340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0917-3434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