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西环路1-III标检测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闽侯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09日 20:3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9月09日至2021年09月2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1:59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9月30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瀛洲街道五一南路311(原五一南路以东、瀛洲路以南、瀛洲路以西)文华富邑大楼(台江广场)31层07办公 | ||
预算金额 | ¥49.8361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晨飙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50781033 | ||
采购单位 | 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闽侯县南通镇南通街10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75078103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台江区瀛洲街道五一南路311(原五一南路以东、瀛洲路以南、瀛洲路以西)文华富邑大楼(台江广场)31层07办公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83260091 |
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西环路1-III标检测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21]hzzb[GK]2021003、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西环路1-III标检测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西环路1-III标检测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9-30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1]hzzb[GK]2021003
项目名称: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西环路1-III标检测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98361.4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498361.4元
投标保证金:4983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1099-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 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 1(个) | 否 | 陈琰东:西环路1-III检测相关事宜 根据要求,业主需要做以下检测:下穿桥梁非破损检测砂桩原位重型动力触探试验、下穿桥梁动静载实验三项检测,在符合规范要求和质量验收合格及节约资金的前提下,检测比例按低限实施。按国家标准取费需996722.8元,为加快项目建设,建议以498361.4元为采购招标最高控制价(5折计取),由南通镇按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所需费用列入项目总投 | 498361.4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本合同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无效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供应商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本合同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其他未列明行业”。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为中小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前述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无效响应。根据财库〔2020〕46号第十条规定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描述: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和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3)监狱企业: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9-09 20:05至2021-09-24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9-30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地 址:闽侯县南通镇南通街108号
联系方式:18750781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瀛洲街道五一南路311(原五一南路以东、瀛洲路以南、瀛洲路以西)文华富邑大楼(台江广场)31层07办公
联系方式:0591-832600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晨飙
电 话:0591-83260091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2021-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