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微信运营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120.25.193.109/)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141GZG3513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微信运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1 | 完成广州市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下称“微信公众号”)日常运营和维护工作,保证微信运营平台正常运行和资讯内容及时发布,并确保导向安全 | 1项 |
2 | 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策划、专题制作 | 1项 |
3 | 采购人的其他一些临时性具体工作要求 | 1项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0日 至 2021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120.25.193.109/)
方式:供应商可在上述日期内登录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120.25.193.109/)购买招标文件。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120.25.193.109/announce/)中《供应商操作指南》或咨询我公司(或咨询我公司020-83172166转617/618、020-66825886 QQ:2127233298)。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政府采购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3号
联系方式:020-83637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联系方式:孔先生 020-83172166-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先生
电 话: 020-83172166-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