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周宁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
品目 | 货物/土地、建筑物及构筑物/构筑物/市政管道 | ||
采购单位 | 周宁云际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周宁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12日 13:0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9月12日至2021年09月1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803】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0月1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803】 | ||
预算金额 | ¥989.99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经办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073923701 | ||
采购单位 | 周宁云际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周宁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阮工0593-573535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80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经办13073923701;电子邮箱ndhfzbb@163.com |
项目概况
周宁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8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HFZB-1920210811
项目名称:周宁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预算金额:989.9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9.9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服务期 | 主要技术服务要求 | 最高限价(货币单位:万元) | 保证金 (货币单位:万元) |
1 | 1-1 | 周宁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采购安装运维服务 | 1项 |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开展日常巡查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977.99 | 9.5 |
1-2 | 周宁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技术服务 | 1项 | 12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公布统一延期时间的,以由评标委员会通过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现场查询有效期为准。其他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2日 至2021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803】
方式: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全称: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账号:35001686107052518311】,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发送至本招标文件指定邮箱)本公司(ndhfzbb@163.com)。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8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标准:
(1)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单位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单位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含单位负责人和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B、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C、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注:《资信证明》若注明复印无效的需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供)。
D、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E、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F、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公布统一延期时间的,以由评标委员会通过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现场查询有效期为准。
G、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H、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人。
2、招标文件购买费、保证金、采购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
账 号:35001686107052518311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周宁云际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周宁县
联系方式: 阮工0593-5735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803
联系方式:林经办13073923701;电子邮箱ndhfzb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经办
电 话: 13073923701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