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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监控设备和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09-13     浏览:0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监控设备和维护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HPOST2021-18,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为了更高效地服务经营一线及各二线部门,进一步完善安防设施。现拟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视频监控和报警等安防设备和维护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1.2共计一个合同包,采购预算48万元,入围1-2家成交供应商,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量、采购份额采购人不作承诺。

  1.3产品内容、规格型号、产品单价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1.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产品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按产品单价采购,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本次响应将被否决。

  1.6服务期限:1年(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或达到预算金额48万元。合作良好,双方无异议,可续签1年。

  1.7服务地址:金华市本级范围内;

  1.8投标报价:产品价格包含配件材料费(如有)、运输、安装、调试、人工、增值税发票、税费等一切费用。

  1.9所属各县市分公司可参照本次招标结果与入围成交供应商谈判(需另签合同),但价格不得高于本次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条件

  2.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

  2.2.2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3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2.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2.5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2.6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线上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09月15日09时00分至2021年09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下;(1)未在该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办理CA证书后详细阅读操作手册,线上自行获取招标文件;(2)CA办理及招标文件获取: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确认标书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平台服务电话:400-080-9508(周一-周五9:00-17:00),CA服务电话:400-7888-55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打款账号:1208011019200012486,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市分行营业部,户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提交标书费审核时请上传标书费缴纳凭证,投标人重新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注:报名时需上传以下证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标书费缴款凭证。报名时仅对获取招标文件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阶段审核。

  4.3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购买招标文件统一开具浙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平台: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0月10日09:30:00(北京时间)。

  5.3 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时间:请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5.4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邮政大楼13楼1307室。

  5.5 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对“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至开标时间,使用电脑(须安装好相关驱动证书,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及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6 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定义:

  (1)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以及U盘介质的word可编辑版、PDF投标文件。本项目如遇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

  5.7 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8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8.1  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5.8.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8.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8.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0579-82360578

  电子邮件:1092573472@qq.com

发布编辑:chinapost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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