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1-09-3-14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6号机组吸收塔除雾器采购安装 招标人为 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6号机组吸收塔除雾器采购安装 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6号机组吸收塔除雾器采购安装 。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大庆市大同区新华图电厂 。
2.3招标范围: 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机组(330MW)烟气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除雾器布置为两层屋脊除雾器+一层管式管式除雾器。吸收塔直径12.8米,高度为33.5米(出口烟道)。用于安装除雾器的大梁上表面标高约为27米(距离地面)。除雾器安装中心距离最上层喷淋管中心高度为2.9米。本次6号吸收塔除雾器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凡是与除雾器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相关的材料及设备供货安装、拆除恢复等措施,全部为乙方工作范围。
2.4工期: 合同签订后,现场施工工期为8天 。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无 。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个吸收塔除雾器供货安装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请提供相关合同(封面、工程范围、签字页等)复印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无 。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1年09月15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9月23日 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
4.1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需从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一次招标已经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在本次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回函到公告中招标代理的电子邮箱,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如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未回函确认,视为放弃投标。
4.2购买标书: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进入项目>招标公告>勾选标段>点击右侧“立即购买”按钮>“加入购物车”购买标书。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扫码支付;或点击招标文件>立即购买即可生成订单。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下载标书: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采信息>搜索要参与的招标项目>进入项目>招标文件>>立即查看,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附件。
4.5 编制投标文件:请在投标响应界面处,点击要参与的标段,分别打开商务标、技术标和价格标(如果有)三部分投标文件在线进行编制和评审响应。编制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4.6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标段'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号炉吸收塔除雾器设备采购安装标段包1'标书金额:500.0元,售后不退。
注:集中解密方式,投标人需使用“中招互连”APP在投标管家参与项目。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可选择使用“中招互连”APP在投标管家参与项目。使用“中招互连”APP扫码加密,不能使用国富安CA解密;反之同理。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时,登录“中招互连APP”的手机号必须保持一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7日 10时00分;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7日 10时00分。到达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5.2 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上传文件递交。
温馨提醒: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 | 地 址: |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
邮 编: | 163815 | 邮 编: | 100000 |
电 话: | 0459-6912280 | 电 话: | 400-010-1086转8340 |
电子邮箱: | Liuzhifeng19790205@163.com | 电子邮箱: | 32271584@qq.com |
联 系 人: | 柳主管 | 联 系 人: | 张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