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兵团机关职工周转住房项目10kv输配电工程(BTJY00GCGK2021156)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兵发改投资发【2019】14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兵团机关职工周转住房项目10kv输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24500.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899.99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本级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八道湾街道,规划东二环路西侧,创业路南三巷南侧。
3.工程规模:1)1#楼:建筑规模17685.10㎡;地上15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57.6m。 2)2#楼:建筑规模17042.99㎡;地上20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57.7m。 3)配套公建:建筑规模4127.96㎡;地上4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23.7m。 4)门卫室:建筑规模28.05㎡;地上1层;建筑高度6.3m。 5)地下车库:建筑规13088.48㎡;地下2层;建筑高度9.1m。 6)人防工程:建筑规模3261.75㎡;位于地下二层。 详见施工图纸、变更图纸、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安装工程、弱电预埋工程、通风工程、消防电工程、消火栓工程以及外网的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等)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资格条件要求: 须同时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三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电力或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并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5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 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9月16日 10:00:00至2021年09月23日 19:30:00
2.领取方式: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六、开标地点
兵团本级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说明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及时完善主体诚信库中企业信息及扫描件(项目经理、人员、资质、业绩、财务等投标所需材料),提交并审核通过。评标时以电子投标文件及主体诚信库中已通过的企业信息为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九、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