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地区ATM、CRS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地区ATM、CRS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21-FW-032;
3、项目概述:本次项目需采购宁波地区现有ATM、CRS年度维保服务,主要包括:东信自助设备:46台ATM、138台CRS;广电运通自助设备:55台ATM、170台CRS;德利多富自助设备:5台ATM;迪堡自助设备7台ATM;韩国晓星自助设备:1台CRS;怡化自助设备:5台CRS。
4、招标内容:
合同包
合同包名称
限价(元/台/年)
预算金额(年)
维保数量及月份
1
东信自助设备
ATM:2600,CRS:5000
80.25万元
46台ATM,552个月;138台CRS,1639个月
2
广电运通、德利多富、迪堡等其他自助设备
ATM:2600,CRS:4950
104.38万元
广电运通自助设备:55台ATM,660个月、170台CRS,2038个月;德利多富自助设备:5台ATM,60个月;迪堡自助设备7台ATM,84个月;韩国晓星自助设备:1台CRS,12个月;怡化自助设备:5台CRS,58个月。
注1:报价说明:每个合同包需提供维保单价及总价,具体设备数量详见附件,单台设备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数计算,不足15天当月不作计费,满15天按一月计费。
注2:具体维保数量以实际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采购人因生产作业需求调整引起的设备数量增减,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
(1)服务期限一年。合同到期后,经双方谈判,在不高于原价格的情况下,可续签一年;
(2)中标数量:每个合同包成交一个供应商,供应商可以全投但只能成交一个合同包,如一个供应商同时中两个合同包,由供应商选择其中一个合同包,另外一个合同包由第二成交候选人递补;
(3)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设备软硬件维护、配件更换、培训、巡检、税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4)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需提供2020年1月1日起至少两家维保类似设备的业绩(提供相应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发票或收款凭证复印件)。
3.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获取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8室;(可通过邮箱报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售后不退;(对首轮已购买标书的供应商,本项目二轮公开招标时不再另行收取文件费)
投标人将标书费存入招标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招标人,作为标书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21-FW-032-投标人名称-标书费);
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标书费缴款或汇款凭证并加盖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5)购买文件登记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0月11日8时30分-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1日9时00分;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1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
八、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额: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2、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3、须由投标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2021年10月10日下午16:30前到招标人账户(缴款备注: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21-FW-032-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纪委办公室。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574-83880380。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账户: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
联系人:黄工
电话:0574-87032767/13957402275
邮箱:51336521@qq.com
收款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3901110019200028808
附件: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甬邮分采2021-FW-032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地区ATM、CRS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发票抬头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电子邮件
移动电话
投标设备制造商
传 真
购买招标文件情况
分包情况
份 数
日 期
购买人签名:
备 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公司(职务)(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招标项目名称) 的 (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