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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公安局接警中心与信访中心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

   日期:2021-09-16     浏览: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霞浦县公安局接警中心与信访中心工程类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霞浦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霞浦县公告时间2021年09月16日 20: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9月16日至2021年09月2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1:59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9月27日 08: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预算金额¥84.0224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慧、黄德勇
项目联系电话8710317
采购单位霞浦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后墩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8710317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原西二环南路西侧)阳光假日广场办公楼11层10办公、17层09办公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3-2868755

霞浦县公安局接警中心与信访中心工程类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霞浦县公安局委托,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921]ZDZB[CS]2021004-1、霞浦县公安局接警中心与信访中心工程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霞浦县公安局接警中心与信访中心工程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注册后使用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9-27 08: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21]ZDZB[CS]2021004-1
项目名称:霞浦县公安局接警中心与信访中心工程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0224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840224元
磋商保证金:8402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B0801-房屋修缮 房屋修缮 1(项) 详见磋商文件 840224
合同履行期限: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1描述:“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宁德市市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通知》中关于“集中采购目录内信息技术及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 计、修缮及装饰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家具、印制品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应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规定。本项目属修缮及装饰工程项目品目只接受小微企业前来报价[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属于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明细: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2描述: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
(3)明细: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3描述: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明细: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4描述:所投《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产品序号121交换机、122交换机、123交换机、序号138空调器、序号139空调器、序号140空调器、序号141空调器需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5)明细: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5描述:所投《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产品序号137空调器、序号141空调器、序号161大便器、序号162大便器需具有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公布的认证机构所颁发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6)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1、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2、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及人员相关证书。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执行。(3)信息安全产品: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4) 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 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9-16 20:00至2021-09-24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磋商文件随同本项目磋商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磋商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9-27 08:3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九大馆博物馆一楼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1-09-27 08:30(北京时间)
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九大馆博物馆一楼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公安局
地 址:霞浦县松港街道后墩
联系方式:8710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原西二环南路西侧)阳光假日广场办公楼11层10办公、17层09办公
联系方式:0593-2868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慧、黄德勇
电   话:0593-2868755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09-16


ccgp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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