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银川市司法局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基地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终端设备/其他终端设备,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其他计算机设备,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机房辅助设备/机柜,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输入输出设备/打印设备/激光打印机,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其他计算机设备,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通用摄像机,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其他计算机设备,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其他计算机设备,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录像机,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其他计算机设备,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软件/其他计算机软件,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其他计算机设备,货物/家具用具/其他家具用具,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其他计算机设备,货物/家具用具/台、桌类/塑料台、桌类,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其他计算机设备,货物/家具用具/柜类/金属质柜类,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存储设备/存储用光纤交换机,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存储设备/存储用光纤交换机,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其他计算机设备 |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司法局 | ||
行政区域 | 银川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17日 12:3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9月15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9月17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青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6891031 |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司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9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1688878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51-689103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ZC/A2103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银川市司法局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基地
首次公告日期:2021-09-1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1、招标文件第4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变更为“(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招标文件第30页评分细则项目实施方案内容“根据投标人所选产品实施方案中确保供货的组织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安装、调试、集成的技术组织计划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详细、具体、措施到位、组织计划科学合理得8-12分;方案及措施内容完整,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4-7分;有实施方案和措施,但内容不完备,与项目契合度不高得1-3分。未提供不得分。”变更为“根据投标人所选产品实施方案中确保供货的组织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安装、调试、集成的技术组织计划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详细、具体、措施到位、组织计划科学合理得8-10分;方案及措施内容完整,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4-7分;有实施方案和措施,但内容不完备,与项目契合度不高得1-3分。未提供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1-09-17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司法局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9楼
联系方式:095168887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
联系方式:0951-6891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钟之
电话:0951688878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杨青
电话:0951-6891031
五、附件
招标文件*: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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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10308银川市司法局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基地项目-公开(电).pdf |
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日期:2021-09-17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