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贵港监狱基础设施完善项目—狱内道路、停车场亮化绿化、给排水、供电建设工程
二、项目编号:GTOZA2G2020237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9月16日
四、更改日期:2021年9月18日
五、更改内容:
1、本项目招标公告第10点“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内容原为: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监督电话:0775-4219109;0775-4229802
现更改为: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监督电话:0775-5921173
2、本项目评分办法中“评标方式说明”
内容原为: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1)~(8)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
现更改为: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1)~(9)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
3、本项目评分办法中资格审查部分“(一)企业基本情况(满分20分)”
内容原为: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承包壹级资质得7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承包贰级资质得5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承包叁级资质得3分。
2、企业具有通过 ISO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每个认证体系得1分,此项满分为3分。
3、企业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的工程造价1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工程。每项得5分,此项满分10分。 【附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项目竣工验收材料有关的诚信库页面打印文件,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材料最终签署时间为准,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承认。
现更改为: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得7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承包贰级资质得5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承包叁级资质得3分。
2、企业具有通过 ISO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每个认证体系得1分,此项满分为3分。
3、企业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的工程造价1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工程。每项得5分,此项满分10分。
4、本项目评分办法中资格审查部分“(三)项目经理情况(满分15 分)”
内容原为:
项目经理注册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得9分;具有初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含中级)的得6分,此项满分15分。
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最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现更改为:
项目经理注册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得9分;具有初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含中级)的得6分,此项满分15分。
招标文件中与此有关的内容相应更改,其他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监狱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502号院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6F D区
邮编: 邮编:530000
联系人:覃文慧 联系人:黎工、李工、朱工
电话:0775-4580003 电话:0771-2718834
传 真: / 传 真: 0771-2023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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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