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翁角路、龙江大道、经二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服务类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台商投资区大队 | ||
行政区域 | 漳州台商投资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19日 17:5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9月19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9月19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警官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66796160 | ||
采购单位 |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台商投资区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苍坂农场4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6679616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漳州市龙文区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梯2201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6-2188097 |
翁角路、龙江大道、经二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服务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690]FJMH[GK]2021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翁角路、龙江大道、经二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服务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08-31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近日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
更正内容:
事项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3 2.3、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人员要主动向采购代 理机构报告14天内个人去向及身体健康状况,主动测量体温并出示本人健康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全程佩戴口罩;涉及省外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符合来(返)闽的疫情防控要求,并持有本人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报告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负责拍照备查。若不予配合,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并登记上报。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因故意隐瞒个人事实,伪造健康码、核酸检测单而造成不良后果的,按个人及单位严重失信行为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更正为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3 2.3、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人员要主动向采购代 理机构报告14天内个人去向及身体健康状况,主动测量体温并出示本人健康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全程佩戴口罩;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并持有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报告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负责拍照备查。若不予配合,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并登记上报。
事项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09-22 09:30;
更正为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10-08 09:30;
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台商投资区大队
地 址: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苍坂农场41号
联系方式:0596-6796160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梯2201室
联系方式:0596-21880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艺纯
电 话:0596-2188097
福建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19日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