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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村乡45个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

   日期:2021-09-21     浏览: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村乡45个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三明市三元区中村乡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三元区公告时间2021年09月21日 13:50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9月21日更正日期2021年09月2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060483134
采购单位三明市三元区中村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中村乡10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060483134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9层A、E、F座10层A、C、F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8-5160896


中村乡45个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403]QYCG[TP]2021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中村乡45个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9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采购公告、采购内容及要求修改
更正内容:
事项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延长至2021-09-25 23:59
事项2: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时间修改为2021-09-28 09:30

事项3: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内容修改为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合同包号

项目名 称

数量

包1

中村乡45个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项目

1项

根据《深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方案》和上级要求,在2022年12月,基本完成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以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简易应急方案,参照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福建省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分技术指南(试行)》相关要求,编制《中村乡供水人口千人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技术报告》,划定方案成果经区级组织专家审议论证同意后,报三元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和三明市水利局备案存档;根据《福建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相关要求,编制《中村乡供水人口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简易应急方案》。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1.服务范围:

中村乡45个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

2.服务范围:

要求根据《福建省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分技术指南(试行)》、《福建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方案编制指南(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污染源调查和分析、水质监测、划定、定界和编制简易应急预案等工作。

3.划定一般要求

3.1因地制宜,分类划定。根据我省农村供水特点,因地制宜分类划定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应综合考虑当地农村经济、建设发展水平,以及生态环境和空间管控基础能力,制定简单、管用、有效的方法,合理划定保护范围,实现“划得下、管得住”。

3.2和相关政策法规的一致性和协调性。保护范围的划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管理要求,与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水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耕地等区域边界保持协调一致。新划定的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原则上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确实无法避开的,应引导农户开展科学种植,严格控制农药、化肥施用量,并酌情予以生态补偿。

3.3实行统一集中划定和报批。保护范围的划定建议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联镇、联村、单镇等形式统一组织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3.4确保水质水量安全。划定前开展水源地水质、水量检测,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表1和表2中指标要求。

3.5对已纳入城乡一体供水规划的乡(镇)及村(居),在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实际供水前,其在用农村水源地应当根据本指南相关要求划定保护范围;在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实际供水且原水源不再供水后,原水源保护范围自然取消。

3.6农村水源保护范围的调整,原则上由区级人民政府一年组织一次集中调整,调整程序参照本指南有关划定相关要求。对距县政府批复之日未满3年的,原则上不得调整。

3.7农村水源不再实际供水,且原供水区域由已批复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水源实际供水,其保护范围自然取消。

划定工作流程

4.工作内容:

4.1收集水源地及供水水厂有关资料,确定取水口坐标。

4.2参照HJ2032-2013等开展水源地水质、水量、环境状况调查和分析,识别存在问题,每个水源地形成调查清单,研判环境风险。

4.3参 考《福建省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分技术指南(试行)》确定保护范围,因地制宜选择划定方法,合理确定水域和陆域的保护范围,绘制相关矢量图件。

4.4初步确定主要拐点的经纬度坐标和界址走向。

4.5参 考HJ338-2018附录B并根据实际工作要求,按业主实际需要分别编制水源地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技术报告,并对取水口进行现场勘测,确定坐标。

4.6由区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水源保护范围和划定技术报告进行审议。

4.7经审议完善后,形成最终报告、图件等,提交中村乡人民政府,由中村乡人民政府上报区级人民政府予以批准实施。

4.8农村供水实际服务人口千人以下的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在取水口附件设界标。

4.9参 考《福建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方案编制指南(试行)》附录编制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简易应急方案,报中村乡人民政府备案。

3.工作期限:

★(一)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2021年11月底前完成中村乡45个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保护范围划定工作,通过专家审查并修改完善,具备上报批准条件。

划定工作包含水质、水量、环境状况调查和分析,保护范围相关图件,技术报告编制,评审等相关工作。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定标

在划定报告通过三元区人民政府批复后1个月完成千人以下水源地取水界标设立。

★(三)应急预案修编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中村乡45个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简易应急方案编制工作。

4.服务成果:

(1)收集中村乡供水人口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相关基础资料,根据技术规范要求,编制《中村乡45个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技术方案》(送审稿)并报送专家评审;

(2)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编完善《中村乡45个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技术报告》,报送三元区人民政府实施并报送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水利局备案存档。

(4)根据《福建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相关要求,编制中村乡《中村乡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简易应急方案》,报中村乡人民政府备案。

(5)划定前开展水源地水质、水量检测,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表1和表2中指标要求。

(6)符合其他有关部门关于完成千人以下农村水源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要求。

三、商务条件

包:1
2、交付时间:2021年11月底前完成中村乡45个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工作;2021年12月前完成取水口界标设立;2021年12月底前完成中村乡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简易应急方案编制工作,2021年12月底前将45个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工工作三元区人民政府批复。
3、交付条件: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技术报告通过专家审议论证,并修改完善具备报三元区人民政府批准条件;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简易应急方案报乡人民政府备案。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千人以下农村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技术报告通过专家审议论证,具备报三元区人民政府批准条件;突发环境事件简易应急方案编制,报中村乡人民政府备案。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30

完成“千人以下”饮用水源划定方案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支付中标总额的30%。

2

50

完成编制《中村乡供水人口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简易应急方案》,通过区级专家评审并报区政府备案实施后支付中标总额的50%。

3

20

“千人以下”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方案和简易应急方案成果符合其他有关部门关于完成千人以下农村水源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要求,并通过备案验收后,支付中标总额的2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9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明市三元区中村乡人民政府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中村乡105号    

联系方式:18060483134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9层A、E、F座10层A、C、F座     

联系方式:0598-51608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8060483134

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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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