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重庆清洁能源 远程集控中心建设项目集控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09-2189)
项目所在地区: 重庆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重庆清洁能源 远程集控中心建设项目集控设备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重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重庆清洁能源 远程集控中心建设项目集控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头塘98号
2.2 规模: 本次招标的华能重庆清能公司远程集控中心建设项目,规模按5个风场、50万Kw容量规划设计,拟实行集控中心远程监控系统对各风电场的信息实时采集与处理、运行监视和远方集中控制,满足现场“无人值班”远方实时安全监控的需要。
2.3 建设工期: 1、投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的总体集成工作,并通过评审; 2、投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集控系统建设、系统开发、调试和各电站的接入工作。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本次招标供货范围为华能重庆清能公司远程集控中心建设项目,规模按5个风场、50万KW容量规划设计、供货、施工、调试、培训、维护等详见招标文件。
2.6 交货地点: 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头塘98号买方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提供2项风电集控中心工程建设业绩并提供合同业绩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09月23日9:00起至2019年09月29日17:00止。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4.3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