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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曙光镇人民政府曙光镇东太平村、安乐村预制边沟一事一议建设工程公开招标

   日期:2019-09-26     浏览: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曙光镇东太平村、安乐村预制边沟一事一议建设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梅河口市曙光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梅河口市公告时间2019年09月26日 10:1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9月26日 09:00至2019年10月08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在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河口分公司(梅河口市滨河南街天成国际61号楼9门市)购买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5日 14:00
开标地点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508室)
预算金额¥154.2397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35-4249162
采购单位梅河口市曙光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梅河口市曙光镇曙光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郎先生0435-4380006
代理机构名称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先生0435-4249162

  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梅河口市曙光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曙光镇东太平村、安乐村预制边沟一事一议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曙光镇东太平村、安乐村预制边沟一事一议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20190945-GC01-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35-424916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梅河口市曙光镇人民政府

地址:梅河口市曙光镇曙光村

联系方式:郎先生0435-43800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0435-4249162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曙光镇东太平村、安乐村预制边沟一事一议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20190945-GC01-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曙光镇东太平村、安乐村预制边沟一事一议建设工程已由梅河口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以X[20190923]-0269号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梅河口市曙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一般预算,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为曙光镇东太平村、安乐村预制边沟一事一议建设工程.详情请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为:梅河口市曙光镇东太平村、安乐村。

2.3计划工期: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10日,工期11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报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须满足《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业“放管服”工作的通知(吉建办〔2018〕27号文件)的规定,否则不予以认定。

3.3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10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河口分公司(梅河口市滨河南街天成国际61号楼9门市)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需被授权人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25日14时00分,地点为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508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缴纳。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曙光镇人民政府

地址:梅河口市曙光镇曙光村

联系人:郎先生

电话:0435-4380006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435-4249162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报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须满足《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业“放管服”工作的通知(吉建办〔2018〕27号文件)的规定,否则不予以认定。 3.3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3.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4.239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26日 09:00至2019年10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河口分公司(梅河口市滨河南街天成国际61号楼9门市)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文件时需被授权人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5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5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50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cc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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