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核心区市政基础设施楼体桥体亮化工程EPC项目监理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核心区市政基础设施楼体桥体亮化工程EPC项目监理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私有资金1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 本次招标为上述工程的施工监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6700001001
标段名称:海东市核心区市政基础设施楼体桥体亮化工程EPC项目监理
合同估算价:0.0万元
监理服务期:73.0天
招标范围:1)海东市综合服务管理中心楼体亮化;2)海东市群艺馆及电视传输中心楼体亮化;3)海东市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一号桥桥体亮化。本次招标为上述工程的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外省企业应具有进青备案登记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19年09月27日09:00时至2019年10月01日17:3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2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3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17日 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海东市行政服务和 2号开标室。 潜在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当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使用移动设备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台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潜在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
6 、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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