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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支队执勤三中队、清新中队营房维修工程

   日期:2019-09-27     浏览:0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清远支队的委托,对清远支队执勤三中队、清新中队营房维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BJJZCGQY2019030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支队执勤三中队、清新中队营房维修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72856.71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内容

最高限价

完工期

付款方式

清远支队执勤三中队、清新中队营房维修

人民币772856.71元

合同生效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竣工,并经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1、工程进度完成30%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工程款;

2、工程进度完成50%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工程款;

3、项目竣工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

4、经上级审计结算,并验收合格后支付支付合同总价的15﹪;

5、余下5﹪合同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24个月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采购项目需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均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19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2019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9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4.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5.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供应商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有效的《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本项目所需资质须已录入该档案。

7.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进粤企业信息登记。

(二)报名登记、交纳磋商保证金

1.报名登记

(1)报名登记时间:自2019年9月29日至2019年10月10日止(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如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5)如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2.交纳磋商保证金

(1)交纳磋商保证金时间:自2019年9月29日至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止。

(2)交纳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 元)

(3)磋商保证金信息

开户名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小市支行

账号:44050176030300000152

(4)磋商保证金须由供应商基本帐户汇入。交纳磋商保证金时,请注明“BJJZCGQY2019030保证金”字样。

(三)根据 武发[2018]3号文 第三十三条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后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不足6家或经评议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9月29日至2019年10月10日期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东三号区连江路城建大厦三层西面)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2日9时30分。(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一  室(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2号楼)。

十、磋商时间:2019年10月10日9时30分。

十一、磋商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  一  室(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2号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9年9月29日至2019年10月8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伍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9229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孔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76518-33536

(二)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东三号区连江路城建大厦三层西面。

联系人:伍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92292。

传真:0763-3392292。

邮编:511500。

(三)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清远支队

地址:清城区广清大道100号

联系人:孔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76518-33536

传真:0763-3376518

邮编:511500

 

协议-扫描件.pdf

招标文件及清单图纸.zip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清远支队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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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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