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热工研究院 国电电力泉州热电 脱硝氨区液氨法改为尿素法项目尿素水解反应器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10-3038)
1.招标条件
本西安热工研究院 国电泉州热电 脱硝氨区液氨法改为尿素法项目尿素水解反应器供货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尿素水解反应器及其附属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国电电力泉州热电 。
2.2 规模:2×300MW+2×670MW。
2.3 建设工期:2019年10月-12月。
2.4 标段划分:尿素水解反应器采购。
2.5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采购4台氨气出力为300kg/h的水解反应器及附属设备(含水解反应器本体、法兰盖、丝堵、紧固件、垫片、地脚螺栓、预埋件)、底座,钢格栅板、管道伴热保温及外护板、管道支架、独立铭牌等全套相关设备,并负责水解反应器进出口配套阀门及执行器安装),包括供货、运输及指导安装调试等;以及两套减温减压站及附属设备的安装成撬。
2.6 交货地点:国电电力泉州热电 。
2.7 交货日期:2019年11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A2级别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4台水解反应器制造供货业绩,并且至少具有两台水解反应器投运两年业绩,业绩以所附合同的扫描件为准,需提供业主方、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审批。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4.3 联系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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