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 2019-2021年专职消防队委托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范围:负责组建、运营华能石岛湾核电专职消防队,负责核电厂辖区灭火、抢险救援任务,消防站相关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消防车及消防装备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培训等消防管理工作。共计30人。
服务期限暂定2019 年11 月16 日至2021 年11 月15 日。具体按照招标人通知为准。
详见《专职消防队委托服务合同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范围具有消防灭火或应急救援服务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近两年来,具有至少1个专职消防队服务业绩,专职消防队队伍规模不少于14人,服务期限不少于1年,业绩必须涵盖消防灭火应急救援服务项目及消防车辆的使用,并能提供证明其业绩的书面文件资料。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0月15日9:00起至2019年10月20日17:00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4.2 联系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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