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电建萝北200MW风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
环山变改造项目二次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10-3050)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
1. 招标条件
华能电建萝北200MW风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华能黑龙江发电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
2.2 规模:220KV送出线路
2.3 建设工期:开工日期2019年11月4日,竣工日期2019年12月20日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电建萝北200MW风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环山变改造项目二次设备采购标段
2.5 本次采购范围:220kV 微机光纤纵差保护屏、220kV微机光纤纵差保护操作屏、220kV微机母线保护及断路器失灵保护屏、高频切机控制系统执行子站、次同步振荡监测装置、高频切机控制系统主站接口、次同步振荡监测装置主站接口、关口表、电度表屏、220kV线路测控屏、五防增容。
2.6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华能电建萝北200MW风电项目送出工程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满足工程2019年12月20日竣工要求,计划开始供货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国家主管部门或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招标设备颁发的有效的制造、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等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3.2.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
3.2.3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五年,应至少具有2项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内容等主要信息,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0月15日9:00起至2019年10月20日17:00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4.2 联系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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