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受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工程项目电梯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1908-201007-0044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工程项目电梯工程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746,254.84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
项目性质
|
交货期
|
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
|
付款方式
|
电梯
|
政府采购
|
120日历日,自具备安装条件之日算起。
|
¥11,746,254.84
|
(1)合同签订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
(2)电梯设备进场前20 个工作日内
(以发货函为准)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
(3)电梯安装调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经政府质检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发放电梯使用合格证书后20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97%。
(4)余款合同总价的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一年内,且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已处理完成(如有)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付清(不计利息)。
备注: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均需提交相关付款资料及发票,由采购人向相关部门申请直接支付至中标人账户,支付日期以采购人向清远市清城区财政局申请的日期为准。
|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五个月内(含当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单位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五个月内(含当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五个月内(含当月)任意一个月。】
(5)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6)投标承诺书原件。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下载领取招标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投标人提供在采购项目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时间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4.允许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
(1)如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复印件;许可证所列范围:须涵盖本项目所投电梯产品(曳引式客梯、消防电梯、病床电梯、无机房杂货梯、自动扶梯),并皆达B级或以上级别,且制造速度须涵盖本项目对应供货电梯速度需求。
(2)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复印件,许可证所列范围:各型号电梯资质备注栏应覆盖本次招标范围,并达B级或以上级别。同时须提供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资质副本复印件,(资质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制造商公章),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制造范围须涵盖本项目所投电梯产品(曳引式客梯、消防电梯、病床电梯、无机房杂货梯、自动扶梯),并皆达B级或以上级别,且制造速度须涵盖本项目对应供货电梯速度需求。
(二)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根据《关于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在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22日期间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网址https://www.qyggzy.cn )。
(三)缴纳投标保证金
1.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19年11月6日09时30分(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2.缴纳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3.形式:汇款、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4.投标保证金帐号信息及相关事项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22日期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qy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6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2室(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
十、开标时间:2019年11月6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2室(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22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
地址:清城区下濠基124号
联系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20580
传真:0763-3320580
邮编:511500
(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清远市政府办公大楼2号楼首层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763-3780126
传真:0763-3780183
邮编:511515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清远市政府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