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发电 2019年第四批1000吨液氨框架协议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10-2055)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日照市
1. 招标条件
本山东日照发电 2019年第四批1000吨液氨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东日照发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山东日照发电 2019年第四批1000吨液氨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日照市。
2.2 规模:预估数量液氨1000吨。
2.3 建设工期:2019年11月下旬开工建设。
2.4 标段划分: 山东日照发电 2019年第四批1000吨液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液氨,预估数量1000吨,外观;氨含量;残留物含量。
2.6 交货地点:山东省日照市山东日照发电 仓库。
2.7 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液氨供应在提前24小时通知后应及时送达生产现场,保证液氨供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300MW及以上火电厂,不少于3项的液氨供货业绩。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提供租赁运输公司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必须提供《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提供租赁运输公司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0月15日9:00起至2019年10月21日17:00止。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4.3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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