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云南省烟草公司曲靖市公司2019年卷烟零售终端制作安装项目,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曲靖市公司,招标人代理人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招标全过程中的答疑解释。
2.项目概况和要求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曲靖市公司2019年卷烟零售终端制作安装项目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一标段:卷烟零售终端制作安装。二标段:卷烟标价签制作。
2.3采购内容:
标段 | 物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一标段 | 卷烟零售终端前柜制作 | 149 | 米 |
卷烟零售终端背柜制作 | 798 | 平方米 | |
卷烟零售终端收银台制作 | 20 | 个 | |
卷烟零售终端扫码收银机 | 25 | 台 | |
卷烟零售终端品吸桌 | 20 | 套 | |
卷烟零售终端扫码枪 | 25 | 台 | |
二标段 | 卷烟标价签(含36个品牌价格信息) | 1078779 | 枚 |
空白卷烟标价签 | 1509552 | 枚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物品技术参数。
2.4交货地点:
一标段:卷烟营销中心指定营销户地点。
二标段: 卷烟营销中心指定地点(包括各分公司)。
2.5交货期:
卷烟零售终端制作: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供货。
卷烟标价签制作: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供货。
2.6项目预算资金:150万元(不含增值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卷烟零售终端制作
3.1.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3.1.2具有有效的 “多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家具生产、销售。
3.1.4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二标段:卷烟标价签制作
3.2.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2具有有效的 “多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印刷服务(必须持有印刷经营许可证)。
3.2.4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获取
5.1请于 2019年 10 月 30 日至 2019 年 11 月 5 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及下午02时30分至05时00分(北京时间),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上龙苑12栋5-6商铺(弥陀寺旁)报名。
5.2招标文件费为每标段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
5.3 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具有有效的 “多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例外);
(4)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或网上涉税查询记录截屏或税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其他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6)印刷经营许可证
(7)曲靖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注:报名时若携带的报名材料不全的将不予办理报名手续,本项目不接受邮购。
2、报名时,不同投标人不得委托同一人办理报名事宜(包括同一人用多家单位资质报名、同一人代不同公司签字等),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领取招标文件时,不同投标人不得委托同一人办理领取事宜(包括同一人领取多家单位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相关登记表上不同单位由同一人填写、代领、代签等),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6.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汇款形式提交。本次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一标段:人民币28000.00元;
二标段:人民币1500.00元。
收款单位: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曲靖汇宝支行
一标段账号:8749001034106660000002293
二标段账号:8749001034106660000002286
6.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 11 月 21 日17:00(北京时间)。
6.3投标人转账或电汇时必须注明: (填写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保证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使用对公账户,严禁使用私人账户进行保证金的转账或电汇。由于投标人提供虚假、空头、无效票据、用私人账户进行保证金的转账或电汇以及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入账或数额不足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转出后必须于保证金缴纳截止时期之前到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6.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由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返还。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和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现场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或者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须携带加密数字证书按时到开标会现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网站及曲靖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网站同时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省烟草公司曲靖市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上龙苑12栋5-6商铺(弥陀寺旁)
联系人:杨总
联系电话:0874-3310292
日期:2019年 10 月 30 日
注:本招标(采购)项目为电子招标与纸质招标同时进行,请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 10月 30 日至2019年 11 月 5日前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qjggzyxx.gov.cn,下同),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如投标企业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包含在云南省各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的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后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后,持“网上报名回执”于 2019年 10 月 30 日至2019年11 月5 日,在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上龙苑12栋5-6商铺(弥陀寺旁))进行报名,并获取纸质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本项目需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均成功才能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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