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监护型救护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77-19GZTP04F68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监护型救护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432万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采购内容: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监护型救护车采购,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书》;
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调试及验收。
3. 本项目不分包组,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标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文件;
1.4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5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 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 投标人具备汽车经营资格,可以开据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4. 投标人所投车辆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救护车”车型(提供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公布的详细数据资料)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2.1和2.2.2);(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0月30日起至2019年11月8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1日14时3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采购代理机构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十、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1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 购 人: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联 系 人:伍工
电 话:020-37816286-895 传 真:020-37816137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20-37816286-820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