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湖招字(2019) 号
湖口县乡镇集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经湖发改字[2019]99号批准建设,现对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湖口县乡镇集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一期);
2.建设地点:湖口县各乡镇集镇(马影镇、凰村乡、大垅乡、张青乡、舜德乡、流芳乡、武山镇、均桥镇、付垅乡、南北港水产场);
3.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736平方米,投资额约5977.17万元,本次招标建安费约4400万元,日处理规模1325吨/天。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交钥匙总承包”。即本项目建设内容有关的全部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勘察、前期手续办理配合及报验报审、三通一平、污水处理厂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配套污水管网的铺设、工程验收、缺陷责任期及质保期内的保修、维护以及项目运营期间的技术支持等。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总体策划、工程实施的组织管理策划;
7.工期要求:工期100日历天(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设备安装直至竣工验收等全过程)。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企业是具有履约能力的企业法人,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不同时具备①和②两类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②资质的企业);
3.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给排水专业);
4.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5.业绩要求:
①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近五年(2014年6月-2019年5月)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不少于3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②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近五年(2014年6月-2019年5月)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不少于3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6. 外埠来赣单位(设计和施工资质)还应在开标前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有效入赣信息登记手续及施工资质的单项投标登记手续。
三、投标须知
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于2019年 6 月 18 日起至投标时间截止,各潜在投标人凭本企业 CA 证书(电子锁)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文件等资料。
2.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 /web/)、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3.本项目开标会时间:2019年 7 月 9 日10 时 00分,开标地点:湖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江西省湖口县石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马工15387929201、0792-8983575
招标监督机构:湖口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