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凤城市八道河流域青城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以凤发改审批字〔2019〕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凤城市农业农村局,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现根据丹招核准字〔2019〕08023号招标事项核准意见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8年凤城市八道河流域青城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
2.2 建设规模:八道河流域青城子镇(杨树村、青城子村)进行农田防护、田间作业道及护坡工程等建设。
2.3 建设地点:凤城市青城子镇(杨树村、青城子村)。
2.4招标范围:工程主要包括:青城子镇杨树村农田防护工程150m;青城子镇杨树村田间作业道工程2017m;青城子镇青城子村农田防护工程1007m(详见施工图纸)。
2.5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0日。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7 投标保证金: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3.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在“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4.1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9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在凤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凤城市新东方大厦4楼,联系电话:0415-8238266)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8)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注:以上所有证件除提供原件(法人身份证除外)同时提供两套加盖公章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提供资料不全者及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谢绝领取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9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在凤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凤城市新东方大厦4楼,联系电话:04158238266)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8日09时30分。
5.2 开标时间为2019年8月28日09时30分。
5.3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在凤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凤城市新东方大厦4楼)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城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凤城市凤北路3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415—8140017
招标代理机构: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维昌街8号阳光广场C号楼9层
联系人:白女士
电 话:0415—8200222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