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司法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宁河县 | 公告时间 | 2019年10月13日 09:2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10月10日 00:00 至 2019年10月21日 00: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0月3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5 | ||
预算金额 | ¥180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静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59002816转6686,企业邮箱:[email protected] | ||
采购单位 | 中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2-252020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59002816 |
中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司法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BHGP-TEDA-2019-073)公开招标公告 受 中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委托,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司法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司法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TJBHGP-TEDA-2019-073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司法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三、项目预算 1806.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于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8年或2019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10-10 到 2019-10-21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现场获取文件。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为保证开具发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3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10-31 09:30 2.开标时间: 2019-10-31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5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静 2.联系方式:022-59002816转6686,企业邮箱:[email protected]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中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融义路135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邳玉宝:022-25202016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59002816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中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项目需求书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2019年10月22日上午9:30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5室。 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 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