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东华重工有限公司煤机装备制造分公司
设备搬迁、调试及维修公开招标
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 SDYK2019A261N)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兖矿东华重工有限公司煤机装备制造分公司设备搬迁、调试及维修公开招标的招标人为兖矿东华重工有限公司,设备搬迁、调试及维修的使用单位为兖矿东华重工有限公司煤机装备制造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搬迁、调试及维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DYK2019A261N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山东省邹城市西外环路5289号兖矿东华重工有限公司煤机装备制造分公司
项目概况:兖矿东华重工有限公司煤机装备制造分公司液压支架升级改造项目中,部分工艺设备需从卡特彼勒(郑州)有限公司(简称CZL)采购,由于设备专业性较强、技术含量较高,需委托专业厂家完成设备在CZL的拆除、包装,运输至兖矿东华重工有限公司所在地,并负责卸车及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完合格成并交付使用。整个搬迁过程中需接受CZL、第三方安全监理和煤机装备制造分公司的共同监管,遵守有关环境、健康和安全方面的规定。
招标货物的范围:本次招标为兖矿东华重工有限公司煤机装备制造分公司设备搬迁、调试及维修,数量共计344台(主要有数控机床、kbk组合自立式起重机、叉车等设备,分两批搬迁,第一批115台,第二批229台)设备总数量会发生局部调整,具体以采购合同中的设备明细为准。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方负责设备的拆除、包装、装车、运输、卸车及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投标方负责整个搬迁过程中的所需的起重设备、吊具、车辆、包装物、人员协调、地脚螺栓、电缆和辅材等。
(具体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搬迁设备工期要求:2019年11月30日前全部搬离CZL厂区范围。若未按期完成,因延期给招标方及CZL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交货地点:山东省济宁邹城市兖矿东华重工有限公司招标人指定位置
交货方式:落地交货,设备运输方式不限,在将设备运送至矿方指定地点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输、装卸费等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不少于5项设备搬迁或安装调试业绩,且在服务、运行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设备供货、搬迁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和运行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三、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www.ykjtzb.com)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同时具备机床设备维修资质,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含5000万元人民币),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应具有此次采购货物相应的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设备搬迁或安装调试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中间商投标。
4.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用户后,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购买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5.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5.3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9年10月13 日 08: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9年10月17日 18:00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5.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六、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6.1投标文件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提供的“兖矿投标客户端制作系统”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
6.2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
(1)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必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及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 2019年11月 05 日 09: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网上开标大厅(http://www.ykjtzb.com)
7.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现场或异地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
7.4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兖矿集团招标网(http://www.ykjtzb.com)、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sdsdzx.com)、山东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fw.sdcqjy.com/)五个网站上同时发布。
九、收款单位信息
(1)标书费、保证金收款信息
公司账户: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行号302451037703)
账 号:8112501013500077377
汇 入 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
税 号:91370100730680749L
备 注: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或留言写明本项目编号(SDYK2019A261N)后五位。
(2)CA办理及续费相关费用收款信息
详见:http://www.ykjtzb.com/cms/channel/5other2/index.htm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兖矿东华重工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办公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兖矿东华重工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兖矿东华重工有限公司煤机装备制造分公司
联 系 人:宋金标
电话:1379231279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廖杨
手 机:14717711028
邮 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山东省邹城市同心巷路299号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 编:27350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章)
日期: 2019年 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