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赤壁市政府采购赤财采计[2019] 1906 号备案表,赤壁市长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赤壁市鲁庄村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赤壁市赤马港办事处鲁庄村道路硬化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兹要求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赤壁市赤马港办事处鲁庄村道路硬化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CBCX-20190018
三、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3.1项目地点:赤壁市鲁庄村
3.2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39.5万元,报价超过此限价的作无效处理。
3.3工期:30日历天
3.4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工程量清单。
3.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6施工验收:依照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组织验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4.2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若经查询或投诉证实在网上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或有中标公示且未过中标工期,无论是否有变更手续,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质量员、材料员)并提供近三个月(2019年6月-8月)的社保证明和查询途径)。
4.5 供应商需提供近二年(2017、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无亏损);
4.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时间前查询结果为准);
4.7诚信守法承诺书(见附件)
4.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9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持法人代表持法人身份证明、有效身份证或拟派本项目的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按第四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于 2019 年10月14日到 2019 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赤壁市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赤壁市河北大道天骄华庭B座三楼303室)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4日上午9时,地址:赤壁市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赤壁市河北大道天骄华庭B座三楼303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人及电话:
采 购 人:赤壁市鲁庄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 王书记
联系电话: 15926934326
代理机构:赤壁市长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赤壁市河北大道天骄华庭B座三楼303室
联 系 人:徐工
联系电话:0715-5251998
九、注意事项
1、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仔细阅读投标资格要求。
2、供应商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 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
3、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疑义的,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规定向磋商方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澄清要求的,则认同为完全理解本文件要求并接受磋商方可能作出的任何最终解释。
4、供应商应时刻关注媒介发布的公告,如磋商活动发生变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赤壁市长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九年十月十三日
诚信守法承诺书
(致采购人):
本企业近两年无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竞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七)恶意拖欠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涂改、复制、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二)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为维护赤壁市建筑市场秩序,本企业郑重承诺:我们严格遵守国家、湖北省和赤壁市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自觉接受赤壁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我们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如有弄虚作假及以上十二项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愿意接受赤壁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处理),承诺同意终止施工合同并自处罚(处理)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与赤壁市建筑市场招投标和承接工程业务,同意赤壁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公开有关事实和进行不良行为评价。
采购人(盖章): 供 应 商(盖章):
采购人代表(签字): 法人或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